全国性统一考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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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 考试时间:2015年6月7日-8日(部分省份9日仍有科目)。
- 科目设置:
- 文科:语文、数学(文)、外语、文科综合(历史/地理/政治)。
- 理科:语文、数学(理)、外语、理科综合(物理/化学/生物)。
- 特殊要求:
- 外语听力部分需提前30分钟入场。
- 使用标准化考场,严禁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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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入学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 初试时间:2014年12月27日-28日(部分专业29日加试)。
- 复试时间:2015年3月-4月,由各高校自主安排。
- 报名条件:需提供学历证明、身份证及网上报名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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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高考
- 考试时间:2015年10月24日-25日。
- 层次划分:高起专、高起本、专升本,科目因层次而异。
职业资格类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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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考试
- 笔试时间:2015年3月14日(上半年)、11月1日(下半年)。
- 面试时间:5月或次年1月。
- 改革要点:2015年起实行全国统考,不再分省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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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前身)
- 考试时间:2015年9月19日-20日。
- 报名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或非法律专业满3年法律工作)。
注意事项与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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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流程
- 均需通过官方网站报名(如“中国教育考试网”或省级教育考试院)。
- 部分考试需现场确认(如研究生考试需携带学历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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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处理
作弊行为将记入诚信档案,影响未来升学、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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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考生安排
残疾考生可申请合理便利(如延长考试时间、盲文试卷)。
权威信息来源
- 教育部官网(www.moe.gov.cn)
- 各省教育考试院(如北京教育考试院、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等)。
引用说明综合自2015年教育部《全国教育考试工作安排通知》及各省市考试院公告,政策如有变动以官方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