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与适用范围
- 法律基础
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教育部学历管理要求,应届毕业生报考时需承诺在录用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未按时取得者将取消录用资格。 - 适用对象
-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硕士、博士)。
- 非全日制学历考生(需明确毕业时间,如自考、成考等)。
毕业承诺的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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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款
- 学历真实性:承诺所填学历信息真实,无伪造或隐瞒。
- 按时毕业:保证在招录单位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取得双证(毕业证+学位证)。
- 违约责任:若未履约,自愿放弃录用资格并承担相应后果(如记入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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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说明
- 延期毕业:因不可抗力(如疾病、自然灾害)需提供学校官方证明,部分单位可能允许延期提交。
- 学历认证:海外学历需附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考生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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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毕业时间与招录时间冲突怎么办?
A:部分省份允许“先上岗、后拿证”,但需在公示后1年内补交证书(如教师、医疗岗),具体以招考公告为准。 -
Q:签署承诺书后能否放弃录用?
A:无正当理由放弃可能影响未来公考报考,建议慎重选择。 -
Q:非全日制考生如何承诺?
A:需明确标注学习形式(如“成人高等教育”),并提供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
关键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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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节点把控
- 确认毕业证发放时间与单位要求的截止日期(通常为公示前)。
- 提前联系学校教务部门,避免因流程延误影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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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 应届生:需学校开具《按期毕业证明》(加盖公章)。
- 留学生:同步办理学历认证,预留至少2个月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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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风险提示
虚报学历或隐瞒实情将面临5年内禁考等处罚,并影响个人征信。
延伸建议
- 咨询渠道:遇到政策模糊时,优先联系招录单位或省级公务员局。
- 备份材料:保留所有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及邮寄凭证。
引用说明综合参考《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及各省市公务员招考公告,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