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公务员考试的公平公正,保障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对近期公务员考试中查实的违规违纪行为及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违规行为类型及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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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作弊
- 案例:某省2023年度公务员笔试中,考生张某使用无线耳机接收场外答案,经技术手段查实后取消其考试资格,并记入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库(5年禁考)。
- 依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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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考行为
- 案例:考生李某雇佣他人代考,经身份核验及监控比对发现,涉事双方均被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终身禁止报考公务员。
- 依据:《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代替考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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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造假
- 案例:考生王某伪造学历证书骗取报考资格,资格复审阶段被取消录用资格,并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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扰乱考场秩序
- 案例:考生赵某在考场内故意损毁答题卡,被当场终止考试,并处以3年禁考。
处理结果及后续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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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处理
- 取消违规考生当次考试资格、成绩无效;
- 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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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影响
- 违规信息记入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库(禁考期1-5年或终身);
- 涉及伪造公文、印章等犯罪行为者,依法公开通报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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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强化
- 升级考场监控技术(人脸识别、信号屏蔽等);
- 开通举报渠道(电话、邮箱),对实名举报者严格保密并快速核查。
考生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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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承诺
报考时须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遵守考场纪律。 -
法律后果
违规违纪行为将影响个人征信、职业发展,甚至承担刑事责任。 -
申诉途径
对处理结果有异议者,可在收到决定书后15日内向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申诉。
权威声明
公务员考试是国家级人才选拔制度,绝不容忍任何破坏公平的行为,请广大考生引以为戒,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共同维护考试环境。
监督举报方式
- 电话:12380(中央组织部举报专线)
- 邮箱:jubao@12380.gov.cn
政策依据
- 《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
均基于官方公开文件及通报案例,具体处理以各地考试机构最终决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