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吧考研网

刑法概论考试重点有哪些?全面解析助你高效备考!

刑法基本概念与原则

刑法的定义与特征: 刑法是国家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主要是刑罚)的法律规范总和,其核心特征包括:

刑法概论考试重点有哪些?全面解析助你高效备考!-图1

  • 调整对象的特定性(只调整犯罪行为)
  • 手段的严厉性(可剥夺自由、财产甚至生命)
  • 保障法的地位(其他法律的最后保障)

罪刑法定原则(刑法第3条):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包含以下派生原则:

  • 禁止习惯法(必须成文法)
  • 禁止事后法(不得溯及既往)
  • 禁止类推解释(但允许有利于被告的类推)
  • 明确性原则(法律规定需清晰明确)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刑法第5条):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体现在:

  • 刑罚与犯罪性质相适应
  • 刑罚与犯罪情节相适应
  • 刑罚与人身危险性相适应

刑法适用平等原则(刑法第4条): 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犯罪构成理论

(一)四要件说(传统理论)

  1. 犯罪客体: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行为侵害的社会关系

    • 一般客体→同类客体→直接客体
    • 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的区别
  2. 犯罪客观方面

    • 危害行为(作为与不作为)
    • 危害结果(实害结果与危险结果)
    • 因果关系(必然因果关系与偶然因果关系)
  3. 犯罪主体

    • 自然人主体(刑事责任年龄:完全无/相对负/完全负)
    • 单位犯罪(双罚制为原则)
    • 特殊主体(身份犯)
  4. 犯罪主观方面

    • 故意(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
    • 过失(疏忽大意与过于自信)
    • 无罪过事件(意外事件与不可抗力)

(二)三阶层理论(德日理论)

  1. 构成要件该当性

    • 客观构成要件(行为主体、行为、对象、结果等)
    • 主观构成要件(故意、过失、目的等)
  2. 违法性

    违法阻却事由(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

  3. 有责性

    刑法概论考试重点有哪些?全面解析助你高效备考!-图2

    • 责任能力(年龄、精神状态)
    • 违法性认识可能性
    • 期待可能性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犯罪预备(刑法第22条):

  • 主观上有犯罪故意
  • 客观上实施了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
  • 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
  • 处罚原则: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免除

犯罪未遂(刑法第23条):

  •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 犯罪未得逞(未完成或未发生预期结果)
  • 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
  • 处罚原则: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

犯罪中止(刑法第24条):

  • 时间性(犯罪过程中)
  • 自动性(出于本人意愿)
  • 有效性(防止结果发生)
  • 处罚原则: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

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刑法第25条):

  • 主体要件:二人以上且均具备刑事责任能力
  • 主观要件:共同犯罪故意(双向意思联络)
  • 客观要件:共同犯罪行为(分工合作)

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及刑事责任

  1. 主犯(刑法第26条):

    •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 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 处罚:按集团所犯全部罪行处罚或按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2. 从犯(刑法第27条):

    • 起次要作用的实行犯
    • 起辅助作用的帮助犯
    • 处罚: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
  3. 胁从犯(刑法第28条):

    • 被胁迫参加犯罪
    • 处罚:应当按照其犯罪情节减轻或免除
  4. 教唆犯(刑法第29条):

    • 教唆他人犯罪
    • 处罚:按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从重

刑罚体系

(一)主刑

  1. 管制(刑法第38-41条):

    • 期限:3个月-2年,数罪并罚不超过3年
    • 特点:不予关押,限制自由,社区矫正
    • 禁止令:可禁止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人
  2. 拘役(刑法第42-44条):

    刑法概论考试重点有哪些?全面解析助你高效备考!-图3

    • 期限:1-6个月,数罪并罚不超过1年
    • 特点:就近执行,每月可回家1-2天
    • 待遇:参加劳动可酌量发给报酬
  3. 有期徒刑(刑法第45-47条):

    • 期限:6个月-15年,数罪并罚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20年,35年以上的最高25年
    • 执行: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
    • 减刑后实际执行不少于原判刑期1/2
  4. 无期徒刑

    • 特点:剥夺终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
    • 减刑后实际执行不少于13年
  5. 死刑(刑法第48-51条):

    • 适用限制:罪行极其严重;犯罪时不满18周岁、审判时怀孕妇女、审判时已满75周岁(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不适用
    • 执行方式:立即执行与缓期二年执行(死缓)
    • 死缓后果:无故意犯罪→减为无期;重大立功→减为25年有期;故意犯罪→最高院核准执行死刑

(二)附加刑

  1. 罚金(刑法第52-53条):

    • 适用方式:选处、单处、并处、并处或单处
    • 缴纳方式:一次或分期;强制缴纳;随时追缴;减免(遭遇不可抗拒的灾祸)
  2. 剥夺政治权利(刑法第54-58条):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言论等自由;担任国家机关职务;担任企事业领导职务

    • 期限:1-5年(独立适用);与主刑期相同(管制);1-5年(死缓减为有期);终身(死刑、无期)
    • 计算:主刑执行完毕或假释之日起算(管制同时执行)
  3. 没收财产(刑法第59-60条):

    • 范围:个人合法财产(需保留必要生活费用)
    • 债务清偿:正当债务需以没收财产偿还(经债权人请求)
  4. 驱逐出境: 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可独立或附加适用

刑法分则重点罪名

(一)侵犯人身权利罪

  1. 故意杀人罪(刑法第232条):

    • 与故意伤害致死的区别(主观故意内容)
    • 特殊规定:逼人自杀、教唆帮助自杀、安乐死等
  2. 强奸罪(刑法第236条):

    • 主体:年满14周岁男性(女性可构成共犯)
    • 对象:女性(包括幼女)
    • 加重情节:公共场所、轮奸、致重伤死亡等
  3. 非法拘禁罪(刑法第238条):

    • 转化犯: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按故意伤害/杀人罪论处
    • 索债型拘禁仍定本罪

(二)侵犯财产罪

  1. 抢劫罪(刑法第263条):

    刑法概论考试重点有哪些?全面解析助你高效备考!-图4

    • 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取财
    • 八种加重情节(入户、公共交通工具、金融机构等)
    • 转化型抢劫(刑法第269条)
  2. 盗窃罪(刑法第264条):

    • 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现通说包括公开平和取财)
    • 数额较大标准(1000-3000元以上)
    • 特殊类型: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
  3. 诈骗罪(刑法第266条):

    • 行为结构:欺骗行为→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财产损失
    • 与民事欺诈的区别(非法占有目的)

(三)贪污贿赂罪

  1. 贪污罪(刑法第382条):

    • 主体:国家工作人员(含受委托管理国有财产人员)
    • 行为:利用职务便利侵吞、窃取、骗取公共财物
    • 数额标准:3万元以上(特殊情况下1万元以上)
  2. 受贿罪(刑法第385条):

    • 类型:索取型与收受型
    • 斡旋受贿(刑法第388条)
    • 与正常人情往来的区别(数额、事由、方式等)

刑法修正案重要内容

刑法修正案(十一)重点

  • 下调刑事责任年龄:12-14周岁犯故意杀人等重罪经最高检核准可追责
  • 新增妨害安全驾驶罪(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
  • 提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罪刑罚
  • 明确袭警罪独立成罪
  • 增加商业间谍犯罪类型

刑法修正案(十)重点

  • 增加侮辱国歌罪
  • 完善恐怖活动犯罪规定

备考建议

  1. 体系化学习:建立"总则指导分则,分则丰富总则"的思维框架
  2. 案例分析法:通过典型案例理解抽象法条
  3. 对比记忆法:相似罪名对比(如抢劫与抢夺、盗窃与诈骗)
  4. 法条定位训练:熟悉刑法典结构,快速定位重点条文
  5. 真题演练:分析历年考题,把握命题规律

引用说明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张明楷《刑法学》、高铭暄《刑法专论》等权威资料,并结合最新司法解释整理而成,具体法律适用请以正式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为准。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