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规体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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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检查
- 身高、体重:计算BMI指数(通常要求18.5-24.9,部分岗位如警察有特殊要求)。
- 血压:需在正常范围(收缩压90-140mmHg,舒张压60-90mmHg)。
- 内科检查:心肺听诊、腹部触诊(排查肝脾肿大等)。
- 外科检查:皮肤、甲状腺、脊柱四肢(无严重畸形或影响功能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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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科检查
- 视力:普通岗位矫正视力≥4.8(可戴眼镜),警察等岗位要求裸眼视力≥4.8。
- 色觉:色盲、色弱不合格(部分岗位如设计类可能放宽)。
- 眼底:排查青光眼、视网膜病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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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鼻喉科检查
- 听力:双耳耳语测试(3-5米内听清)。
- 嗅觉:能辨别醋、酒精、水等常见气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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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科检查
无严重牙周病、龋齿或影响咀嚼功能的疾病。
实验室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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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检测
- 血常规:血红蛋白(男≥120g/L,女≥110g/L)、白细胞、血小板等。
- 血糖:空腹血糖3.9-6.1mmol/L,糖尿病不合格。
- 肝功能:谷丙转氨酶(ALT)≤2倍正常值,无肝炎(乙肝携带者部分岗位可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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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液检测
- 尿常规:无蛋白尿、血尿、糖尿(排除肾炎、糖尿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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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梅毒、HIV:阳性者不合格。
- 心电图:排查心律失常、心肌缺血等。
影像学检查
- 胸部X光:排查肺结核、肺部肿瘤等(活动性结核不合格)。
- 腹部B超:检查肝、胆、胰、脾、肾(无囊肿、结石等严重病变)。
特殊岗位附加项目
- 警察类:增加体能测试(俯卧撑、跑步等)、毒品检测。
- 海关、边检:传染病筛查更严格(如霍乱、伤寒等)。
- 司法系统:心理测试及精神疾病筛查。
常见不合格原因
- 高血压/心脏病:未控制达标者。
- 肝功能异常:如脂肪肝伴转氨酶升高。
- 视力不达标:矫正后仍低于岗位要求。
- 传染病:活动性肝炎、梅毒等。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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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前准备
- 空腹8-12小时,避免高脂饮食、饮酒。
- 停服可能影响结果的药物(需医生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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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检与申诉
对结果有异议可7日内申请复检,仅限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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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差异
各省或单位可能微调标准,需以招考公告为准。
引用说明综合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的通知》等官方文件,确保信息权威性,具体标准以最新招考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