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性质与目标
2017年音乐考试大纲适用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音乐类),旨在考查考生的音乐理论素养、演奏/演唱技能、音乐鉴赏能力及创作潜力,考试内容覆盖音乐基础知识、专业技能、视唱练耳、音乐史论等模块,重点评估学生的综合音乐素养。
与要求
音乐基础知识
- 乐理知识:音高、节奏、调式、和弦、曲式结构等基础理论。
- 记谱法:五线谱与简谱的识读与书写,包括常用符号与术语(如强弱记号、速度标记)。
- 和声基础:正三和弦、属七和弦的连接与解决。
专业技能考试
- 声乐类:自选1-2首中外艺术歌曲或歌剧选段,考查音准、音色、表现力。
- 器乐类:演奏1-2首不同风格的乐曲(如练习曲、古典作品),评估技术完成度与音乐表现。
- 创作类:根据给定主题或歌词完成短旋律创作,或提交原创作品(需附乐谱与说明)。
视唱练耳
- 视唱:现场抽取8-16小节的旋律(调性包含C大调、a小调及二升二降以内),要求准确演唱。
- 练耳:单音、音程、和弦听辨;节奏模仿(2/4、3/4拍);旋律听写(8小节以内)。
音乐史与鉴赏
- 中国音乐史:重点考察古代乐律(如十二平均律)、近现代代表作品(如《黄河大合唱》)。
- 西方音乐史:巴洛克至浪漫主义时期作曲家(如巴赫、贝多芬)及其作品风格。
- 音乐鉴赏:分析指定曲目的结构、情感表达及文化背景。
考试形式与评分标准
- 笔试(占总分30%):乐理、听写、音乐史论(选择题、填空题、简答题)。
- 面试(占总分70%):专业技能展示、视唱练耳、即兴问答(如作品解析)。
- 评分维度:技术准确性(40%)、艺术表现力(30%)、理论应用能力(30%)。
备考建议
- 强化基础训练:每日练习视唱练耳,巩固乐理知识。
- 针对性选曲:根据个人优势选择适合的演奏/演唱曲目,注重细节处理。
- 模拟考试:通过历年真题熟悉题型,限时完成笔试部分。
参考资料
- 《音乐理论基础》(李重光著)
- 《西方音乐史简编》(沈旋等编著)
- 教育部考试中心《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大纲》
引用说明综合教育部考试中心发布的官方大纲及权威音乐教材,确保信息准确性与专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