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公务员考试违纪行为认定
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相关规定,以下行为属于考试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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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违纪行为
- 携带禁止物品(如手机、智能手表、资料等)进入考场
- 考试信号发出前答题或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 在试卷、答题卡非指定区域书写个人信息
- 未经许可离开座位或交头接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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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纪行为
- 抄袭、协助他人抄袭
- 使用伪造证件或冒名顶替
- 抢夺、撕毁试卷或答题卡
- 通过电子设备作弊(如无线耳机、针孔摄像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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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严重违纪
- 组织团伙作弊
- 向考场外发送/接收试题答案
- 威胁考官或扰乱考场秩序
违纪处理流程与后果
广西公务员考试违纪处理实行分级制度,具体如下:
违纪类型 | 处理措施 | 影响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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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违纪 | 当场警告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者取消该科目成绩 | 无长期影响 |
严重违纪 | 取消当次考试资格,记入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库 | 5年内不得报考 |
特别严重违纪 | 终身禁止报考公务员,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 永久记录 |
特殊说明:
- 诚信档案记录全国联网,影响其他省份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考试报名。
- 2023年广西公务员考试中,共查处违纪考生47人,其中5人因组织作弊被移送公安机关。
考生申诉与权利救济
如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可依以下程序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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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流程
- 7日内向当地考试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诉材料(含考场情况说明、证据材料等)
- 考试机构需在30日内复核并书面答复
- 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向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申请终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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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证据留存
- 要求调取考场监控录像(保存期为90天)
- 收集同考场证人证言
- 保留考试通知单、座位号等原始凭证
权威政策依据
- 《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考场规则》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数据来源:广西人事考试网2023年度考试违纪情况通报、国家公务员局官网
温馨提示:公务员考试公平性受法律严格保护,建议考生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如遇突发情况,应立即向监考人员说明,避免因误解导致违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