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学作为一所综合性大学,始终秉持"自爱、自修、自尊、自强"的校训,高度重视考试工作的规范管理,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维护良好的考风考纪,特制定以下考试规范,请广大师生严格遵守。
考试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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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资格:
- 学生必须完成课程规定的学习任务,按时参加教学活动
- 未办理缓考手续且无故缺课累计超过该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者,取消考试资格
- 欠缴学费且未办理缓缴手续者,不得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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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 严格按照校历和教务处公布的考试时间表执行
- 期末考试一般为每学期最后两周
- 补考一般安排在下学期开学前两周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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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形式:
- 包括闭卷、开卷、口试、实践操作等多种形式
- 具体形式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特点确定,并提前向学生公布
考场纪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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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行为准则:
- 必须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参加考试
- 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按指定座位就坐
- 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内不得提前交卷
- 保持考场安静,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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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行为:
- 严禁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特殊考试要求除外)
- 严禁夹带、抄袭、代考等作弊行为
- 严禁交换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
- 严禁在考场上喧哗或干扰他人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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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如遇试卷印刷不清等问题,应举手示意监考教师
- 考试过程中突发疾病等特殊情况,应立即报告监考教师
监考人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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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前准备:
- 提前30分钟到达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和考场材料
- 检查考场布置情况,清理无关物品
- 核对学生证件,安排考生有序入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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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中管理:
- 严格执行考场纪律,及时制止违规行为
- 如实填写考场记录表
- 处理考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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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后工作:
- 按顺序收齐试卷,确保无遗漏
- 清点试卷份数,填写交接单
- 将考试材料送回考务办公室
违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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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纪认定:
- 违反考场纪律但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 包括:未按规定就坐、携带禁带物品、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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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弊认定: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存储设备
- 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
- 抢夺、窃取他人试卷或答案
- 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
- 使用通讯设备传递考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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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程序:
- 监考教师当场认定并收集证据
- 填写《考场异常情况记录表》
- 考生签字确认(拒绝签字不影响认定)
- 报教务处按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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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等级:
- 违纪:视情节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 作弊:该课程成绩记为零分,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 严重作弊(如代考、组织作弊等):可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成绩评定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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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构成:
- 原则上平时成绩占比不超过40%,期末考试成绩不低于60%
- 实践类课程可根据特点调整比例,但需提前向教务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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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录入:
- 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成绩录入
- 成绩一经提交,不得随意更改
- 确需更改的,须经教研室主任、院系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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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查询与复核:
- 学生可通过教务系统查询成绩
- 对成绩有异议的,可在开学后2周内申请复核
- 复核结果由院系书面通知学生
缓考与补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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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考申请:
- 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可申请缓考
- 须提前3个工作日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
- 经任课教师、辅导员、院系领导审批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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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考安排:
- 期末考试成绩不及格者可参加下学期初的补考
- 补考成绩最高记为60分或"及格"
- 作弊、缺考或被取消考试资格者不得参加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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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修规定:
- 补考仍不及格的课程必须重修
- 重修需按学分缴纳费用
- 重修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诚信考试教育
成都大学高度重视考风建设,定期开展诚信教育活动:
- 入学教育:新生入学时集中学习考试规范
- 考前教育:每次重大考试前开展诚信教育主题班会
- 警示教育:通报考试违规案例,发挥警示作用
- 诚信档案:建立学生诚信档案,记录考试诚信情况
学校倡导"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良好风气,鼓励学生通过自身努力取得真实成绩。
监督与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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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渠道:
- 教务处考试中心:028-84616053
- 纪委监察处:028-84616636
- 校长信箱:可通过学校官网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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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反馈: 欢迎师生对考试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共同完善考试管理制度。 根据成都大学最新《考试管理办法》整理,具体执行以学校正式文件为准,如有政策调整,将及时更新公布。*
参考资料:
- 成都大学教务处《考试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 《成都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
- 成都大学2023-2024学年校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