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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民法考试案例分析,如何解答典型考题?

案例背景

2017年民法考试中的典型案例涉及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基本情况如下:

2017年民法考试案例分析,如何解答典型考题?-图1

甲与乙于2016年5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将其名下位于某市的一套商品房以2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乙,合同签订后,乙支付了50万元首付款,2016年8月,甲因房价上涨反悔,拒绝办理过户手续,乙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甲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

法律问题分析

合同效力问题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本案中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符合合同成立要件:

  • 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意思表示真实
  • 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 标的物明确且可能

:该房屋买卖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违约责任的认定

甲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拒绝办理过户手续,构成根本违约,依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17年民法考试案例分析,如何解答典型考题?-图2

乙有权选择要求甲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继续履行的可行性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 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 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 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本案中房屋仍登记在甲名下,不存在履行障碍,乙有权要求继续履行。

损害赔偿范围

若乙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2017年民法考试案例分析,如何解答典型考题?-图3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具体可包括:

  • 房屋差价损失(2016年5月与2017年市场价格差额)
  • 已付首付款的利息损失
  • 合理的维权费用

法院裁判要点

2017年法院审理此类案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

  1. 合同履行情况:乙已按约支付首付款,履行了己方义务
  2. 违约方的主观状态:甲因房价上涨而恶意违约
  3. 损失的可预见性:房价波动属于正常商业风险,违约方应当预见
  4. 公平原则:保护守约方合法权益,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类似案例参考

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案例中,第72号案例与本案类似,确立了以下裁判规则: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卖方因房价上涨拒绝履行合同,买方坚持要求继续履行的,如无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的情形,法院应判决双方继续履行合同。"

2017年民法考试案例分析,如何解答典型考题?-图4

备考建议

对于民法考试中的合同纠纷案例,考生应重点掌握:

  1. 合同成立与生效要件
  2. 违约责任的形式与适用条件
  3. 继续履行与损害赔偿的关系
  4. 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5. 最新司法解释和指导案例的裁判规则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相关条款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12年)
  3. 最高人民法院第72号指导案例(2016年发布)

注:本文案例为教学示例,具体案件处理请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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